参政议政,一届一届市委会努力在做,认真在做,可以说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做这项工作,要想做好,而且每次都能产生轰动效果,并非一件容易的事。为了确保这项工作卓有成效,经常委会全委会议认真讨论出台了《民革合肥市委关于健全和完善参政议政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什么要搞这个《意见》,因为我们的参政议政仍然存在着一些与参政党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参政议政理论建设不够。参政议政工作搞了这么多年了,到[2005]5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意见》出台之前,没有一个规范的表述,反映了理论上的不成熟,学术界有不同的争议。不少观点认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就是搞集体提案;也有的认为参政和议政是个并列词,把参政和议政截然分开。到[2005]5号文件出台前,对参政议政权威的解释主要有两个纲领性文件。一是[89]14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基本点作了概括:“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即“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再一个就是在全国政协十届二次全会上修改的《政协章程》中专门增加了一段对参政议政的表述:“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89]14号文件中界定的参政主体是党派,有权利和义务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政协章程》中界定的参政议政的主体是政协组织、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既不是权力机关,也不是行政机关,而是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协商组织,不能直接参加国家政权和国家事务的管理。因此,政协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只能是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提出意见和建议。2005]5号文件第三部分: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12-18条共七条作了具体的论述和要求。12条原文照抄[89]14号文件中“一个参加三个参与”;13条分三段讲述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安排和作用;14条要求“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15条“加强政府同民主党派的联系”;16条要求“健全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重要外事、内事活动制度”;17条是“健全民主党派考察调研制度”;18条要求:“拓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的渠道”,包括社会服务、反映社情民意、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开展海外联谊等。应该说[2005]5号文件12-18条的论述是最权威最完整的参政议政论述,并对党派参政议政工作作了具体的规定。
二、参政议政的人才不足。号称“人才库”、“智囊团”,为何人才不足呢?因为参政议政需要各方面人才,而从党派的人才现状看存在结构性的问题。如专业性人才多,复合型人才少;专家学者多,行政领导少;学自然科学的多,社会科学的少。合肥民革的党员中60岁以上的占43.5%,(截止2005年5月底,379名党员60周岁以上165人),党员老化现象比较突出,平均年龄56岁。合肥民革现在有30名直接联系党员和37名老党员组成的金秋支部,有的单一支部十多人只有三、四名在职党员,反映在参政议政上往往表现为专业深度有余,宏观性不足,与参政议政的任务和要求不相适应。我们的专家学者,能够在自己的领域中充分发挥个人的参政议政能力,但当前社会上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党和政府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大都具有综合性,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我国的社会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突出表现在所有制结构多样性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多样化,以及在此基础上新生社会阶层的大量涌现,这就需要参政党以积极的参政议政热情和较高的参政议政水平,真实地反映社情民意来表达来自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和要求,以保证经济社会协调有序的向前发展。
三、参政议制机制不健全。建立什么样的机制和怎样建立机制的问题,目前仍处于探讨阶段,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运行机制。机制,我理解为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保障机制不外乎包括人、材、物,即人员、时间、设备、经费等;激励机制应该是一套科学可靠的对参政议政的评价、表彰、奖励办法。如对优秀提案进行表彰和鼓励等。现在调研要实行以奖代补,但提案还没有一个专项奖励资金。
四、群体参政议政的能力发挥不够。政党形态、政党功能整体发挥不够,一是缺乏调动全体党员参政议政积极性的有效载体。二是有些人认为参政议政是政协委员的权力或几个代表人物的事,普通党员没有参政议政的义务、意识和责任缺乏。三是比较被动,推一推,才动一动,甚至有人认为加入民革是交友,寻找精神寄托。四是工作一般化,工作虽然做了,但成效一般,成绩一般。就连我们以党派名义提的集体提案,参与面也不宽,党员同志自身体职工作比较忙,一个调研会程参加几乎是做不到的。
参政议政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很广,就拿调研、提案(议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来说,也应该知道党委和政府的中心任务是什么,要求是什么,重点是什么,才能有针对性的拿出措施和办法,提出真知灼见。衡量一个市委会参政议政成绩的大小,我认为最重要的是看成果,成果是评价工作的重要标志。八届市委会在历届的基础上着力抓了参政议政工作,大家共同努力,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得比较好。2003年省政协九届一次大会上李晓梅主委的大会发言《建立诚信体系,打造信用安徽》,省长王金山和省委有关领导作了重要批示,各大媒体、各网站相继报道,省政府发文制定了具体方案,李主委的大会发言有份量、有影响,震动很大。我在总结2003年参政议政工作时曾说这是合肥民革参政议政史上光辉灿烂的一页,是一个新的里程碑。2004年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李晓梅主委《深化政务公开,建立阳光政府》的大会发言,王金山省长批示为“开端良好,空间很大,适应需要,抓紧完善”。三年来,市委会对集体提案工作抓得不放松,2003年4件,2004年5件,2005年5件,每年都占市政协整个集体提案的30%以上,有的获优秀提案,有的被确定为主席督办提案。
为使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保政参政议政工作稳步健康发展,制定了《民革合肥市委会关于健全和完善参政议政机制的意见》,目的是充分利用人才库、知识库的优势,凝聚全体党员的智慧,形成合力,为执政党所推行的各项事业给予辅佐,提供资助,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把参政议政工作做实、做深、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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