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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讲话
 
关于做好组织发展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
在合肥民革2005年春季工作研讨班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5-10-28 作者:强惠元

 

  为贯彻落实民革安徽省委会部署的2005年重点工作,即做好组织发展和干部队伍特别是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以及具体实施市委会有关工作计划,结合市委统战部“三个一”活动,经八届六次全委会议研究,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将《意见》、《纪要》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章程》作为学习重点制定计划,认真学习、讨论,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性,进一步履行参政党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民革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全面加强自身民革建设,充分认识做好组织发展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

  二、认真贯彻落实《纪要》精神,发展工作坚持以“三个为主”、注重质量、保持特色、组织发展与后备干部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1、坚持发展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认民革章程、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的代表性人士。
  2、发展对象是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民革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和其他中上层人士。
  3、从严、择优、少量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代表性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代表性人士的发展条件除了符合民革章程的规定外,还应作一定的政治安排或担任一定的社会职务。
  4、发展私营企业主应掌握以下条件:与本党派重点分工范围相符合的代表性人士,诚实守信,合法经营,遵纪守法,热爱公益事业,在同行业中影响好、代表性强的人士。
  5、组织发展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注意吸收政治素质好、层次高、有发展潜力的无党派知识分子,并把他们充实到后备干部队伍中。

  三、按照民革章程中有关组织发展的规定、民革中央2003年7月下发的《发展党员手续及审批办法》及《纪要》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四、注重发展成员的政治素质、文化层次和参政议政能力,建立发展成员六个月以上培养教育期内的“五个一”培养教育制度,由市委会和拟发展成员的支部安排发展成员:谈一次话,与两位常委、组织部长、拟发展该成员的支部组织委员约谈一次。参加一次活动,参加拟发展支部或民革市委会的一次组织活动。写一条社情民意反映,结合自身工作写一条关系社会普遍问题的民情反映。写一篇心得体会,主要写对民革组织的性质、任务和民革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参与或承担一项调研工作,参与或承担支部或市委会的一项调研工作,有条件者参与组织调研和撰写调研报告。

  五、建立党员干部及后备干部人才库
  根据《意见》中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后备干部队伍工作的需要,配合省委会后备干部人才库的建立,结合市委统战部提出的“三个一”活动,以皖革组字(2000)018号文件制定的标准和“四种能力”为要求建立我市民革党员干部及后备干部人才库。拟建立参政议政人才库、党务工作人才库、专业技术人才库、行政管理人才库,探索建立长效的培养、选拔后备干部队伍机制。

  六、努力创造使优秀中青年干部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条件
  1、拓宽后备干部选拔渠道。除了在民革的优秀党员中挑选以外,在组织发展时注意物色符合条件的人士,同时积极争取中共组织的支持,请他们帮助推荐在政府部门、科教文卫系统及其事业单位中工作的一些无党派优秀人士。
  2、建立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党员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制度。在党务工作、参政议政的实践中有计划的锻炼、培养、考察中青年党员,建立相应的制度,将其中有突出成绩的党员纳入后备干部人才库。
  3、做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三个衔接。三个衔接即:与中共统战部门和组织部门的衔接、民革组织内部的上下级组织衔接、后备与使用的衔接。
  4、加强领导,注意总结交流。市委常委会要定期研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注意总结交流经验,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才的培养和选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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